刑訊
詞語解釋:
用刑罰審訊。
[quaestio;inquisition by torture] 根據法律進行的刑事詢問或刑事審判
分詞解釋:
審訊:
審理案件時對當事人進行訊問。
刑罰:
法院懲罰罪犯的強制方法。內容為剝奪罪犯的某種權益--財產、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以至生命。是國家權力的組成部分,也是國家得以存在的必要條件。一般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 刑
◎ 對犯罪的處罰:刑罰。刑法。刑律。刑事。執刑。服刑。
◎ 特指對犯人的體罰:刑訊。受刑。刑具。
● 訊(訊)
◎ 問,特指法庭中的審問:審訊。刑訊。訊問。
◎ 消息,信息:通訊。音訊。訊息。
◎ 告,陳訴:“夫也不良,歌以訊之。”
◎ 中國西周時對俘虜的稱謂:執訊(意思是捉到俘虜)。
◎ 古同“迅”,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