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爭
詞語解釋:
1.爭斗;爭奪。
2.爭吵。
(1) [have a dispute]∶分辨爭論
避免不必要的分爭
據理分爭
(2) [break up and struggle for hegemony]∶分割爭霸
今四方分爭,兵戈方始。——《三國演義》
分詞解釋:
爭吵:
爭論吵鬧。
爭斗:
1.爭奪;斗毆。
2.奮斗,戰斗。
爭奪:
1.亦作“爭敚”。
2.爭斗奪取;爭著奪取。
● 分
◎ 區劃開:分開。劃分。分野(劃分的范圍)。分界。分明。條分縷析。分解。
◎ 由整體中取出或產生出一部分:分發。分憂。分心勞神。
◎ 由機構內獨立出的部分:分會。分行。
◎ 散,離:分裂。分離。分別。分崩離析。分門別類。
◎ 辨別:區分。分析。
◎ 區劃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 一半:人生百年,晝夜各分。春分。秋分。
● 分
◎ 名位、職責、權利的限度:分所當然。身分。分內。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 構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質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資)。情分(情誼)。
◎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 同“份”,屬于一定的階層、集團或具有某種特征的人:知識分子。
● 爭
◎ 力求獲得,互不相讓:爭奪。競爭。爭長論短。
◎ 力求實現:爭取。爭氣。爭勝。
◎ 方言,差,欠:總數還爭多少?
◎ 怎么,如何(多見于詩、詞、曲):爭不。爭知。爭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