羣居
詞語解釋:
1.亦作“群居”。
2.眾人共處。
分詞解釋:
群居:
成群地聚居于一處。
眾人:
1.商周時代的農業生產者。
2.一般人﹐群眾。
3.大家。指一定范圍內所有的人。
共處:
相處;共同存在:共處一室ㄧ和平共處。
● 居
◎ 住:居住。居民。同居。隱居。居處(a.住所;b.指生活處境)。
◎ 居住的地方:新居。故居。遷居。蝸居(喻窄小的住所)。
◎ 當,占,處于:居首。居中。居高臨下。二者必居其一。
◎ 安著,懷著:居心(懷著某種念頭,有貶義)。
◎ 積蓄,儲存:奇貨可居(a.指商人把珍稀的貨物儲存起來,等待時機高價出售;b.喻挾持某種技藝或某種事物以謀求功名利祿)。
◎ 停留:居守。
◎ 平時:平居。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