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長
詞語解釋:
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等的科級部門的負責人。
[section chief] 處以下的行政或技術管理單位的領導
分詞解釋:
國家機關:
①行使國家權力、管理國家事務的機關。包括國家機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軍隊等。如我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公安機關等。也叫政權機關。
②特指中央一級機關。
部門:
組成某一整體的部分或單位。
科級:
科第。
科長
詞語解釋:
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等的科級部門的負責人。
[section chief] 處以下的行政或技術管理單位的領導
分詞解釋:
國家機關:
①行使國家權力、管理國家事務的機關。包括國家機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軍隊等。如我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公安機關等。也叫政權機關。
②特指中央一級機關。
部門:
組成某一整體的部分或單位。
科級:
科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