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倫堡審判

紐倫堡審判
詞語解釋
1945年11月至1946年10月,歐洲國際軍事法庭在德國紐倫堡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德國主要戰犯和犯罪組織的審判。最后法庭判處戈林等十二人絞刑、七人徒刑,宣布納粹黨、黨衛軍、蓋世太保等為犯罪組織。
分詞解釋
國際:
①國與國之間;世界各國之間:國際協定丨國際地位丨國際關系丨國際足球錦標賽。
②與世界各國有關的(事物):國際音標。
戰犯:
全稱“戰爭罪犯”。犯有戰爭罪行的人。
徒刑:
將罪犯監禁于特定場所,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刑罰。分為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
判處:
謂法庭依照法律對觸犯刑律者的審理和裁決。
七人:
指古代天子的七位諍臣。


紐倫堡審判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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