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親
詞語解釋:
說親事﹐議婚。
分詞解釋:
親事:
1.親自治理政事。
2.婚事。
3.見“親事官”。
議婚:
說親﹔商談聯姻之事。唐白居易有《議婚》詩。
● 親(親)
◎ 有血統或夫妻關系的:親屬。親人。親緣。雙親(父母)。親眷。
◎ 婚姻:親事。
◎ 因婚姻聯成的關系:親戚。親故。親鄰。親朋。
◎ 稱呼同一地方的人:鄉親。
◎ 本身,自己的:親睹。親聆。親筆。
◎ 感情好,關系密切:親密。相親。親睦。親疏。
◎ 用嘴唇接觸表示喜愛:親吻。
● 親(親)
◎ 〔親家〕夫妻雙方的父母彼此的關系或稱呼(“家”讀輕聲)。
● 講(講)
◎ 說,談:講話。講敘。
◎ 把事情和道理說出來:講說。講學。講武。講演。講義。講師。講壇。
◎ 注重某一方面,并設法使它實現:講求。講團結。
◎ 和解:“而秦未與魏講也”。
◎ 商量,商議:講價兒。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