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火

御火
詞語解釋
謂避火災。
分詞解釋
火災:
失火造成的災害:防止森林火災。

● 御(禦)
◎ 駕駛車馬:御車。御者。
◎ 封建社會指上級對下級的治理,統治:“百官御事”。御下。御眾。
◎ 對帝王所作所為及所用物的敬稱:御用。御覽。御旨。御賜。御駕親征。
◎ 抵擋:防御。御敵。御寒。
● 火
◎ 燃燒,物質燃燒時所發出的光和焰:火力。火燭。火源。火焰。煙火。火中取栗(喻為別人冒險出力,而自己吃虧上當,毫無所獲)。
◎ 緊急:火速。十萬火急。
◎ 指槍炮彈藥等:火藥。火炮。
◎ 發怒,怒氣:火暴。火性。
◎ 中醫指發炎、紅腫、煩躁等的病因:肝火。毒火攻心。
◎ 形容紅色的:火紅。火腿。
◎ 古代軍隊組織,一火十個人。
◎ 姓。

御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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