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政
詞語意思:
1.教育工作。
2.提督學政的簡稱。又叫督學使者。清中葉以后,派往各省,按期至所屬各府﹑廳考試童生及生員。均從進士出身的官吏中簡派,三年一任。不問本人官階大小,在充任學政時,與督﹑撫平行。
分詞解釋:
不問:
1.不慰問。
2.不過問;不詢問。
3.不管;無論。
4.不依法處分;不追究刑事責任。
按期:
如期,按照規定或約定的期限。
進士:
科舉時代稱殿試考取的人。
所屬:
1.自己隸屬的。
2.隸屬之下的;統屬之下的。
考試:
通過書面或口頭提問的方式,考查知識或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