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案
詞語解釋:
帝王專用的桌子。
分詞解釋:
專用:
1.獨自行事。
2.專寵用事。
3.專一使用。
4.專供某種需要或某個人使用的。
桌子:
上有平面,下有支柱,面上用以放東西或供做事情用的器物,一般用為家具。
帝王:
①君主制國家的最高統治者。
②帝和王。即君主國的最高統治者和最高封爵:帝王將相。
● 御(禦)
◎ 駕駛車馬:御車。御者。
◎ 封建社會指上級對下級的治理,統治:“百官御事”。御下。御眾。
◎ 對帝王所作所為及所用物的敬稱:御用。御覽。御旨。御賜。御駕親征。
◎ 抵擋:防御。御敵。御寒。
● 案
◎ 長形的桌子或架起來代替桌子用的長木板:案子。案板。書案。條案。拍案而起。
◎ 提出計劃、方法和建議的文件或記錄:檔案。備案。議案。提案。方案。有案可查。案卷。案牘。
◎ 事件,特指涉及法律問題的事件:慘案。血案。案件。案例。案犯。破案。
◎ 古代有短腳盛食物的木托盤:舉案齊眉(形容夫妻相敬)。
◎ 同“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