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詔
詞語解釋:
1.法律與詔令。
2.指關于科舉的詔令。
分詞解釋:
詔令:
1.號令。
2.皇帝發布命令。
3.文體名。古代帝王﹑皇太后或皇后所發命令﹑文告的總稱。包括冊文﹑制﹑敕﹑詔﹑誥﹑策令﹑璽書﹑教﹑諭等。
關于:
①介詞,引進某種行為的關系者,組成介詞結構做狀語:關于興修水利,上級已經做了指示。
②介詞,引進某種事物的關系者,組成介詞結構做定語(后面要加‘的’),或在‘是…的’式中做謂語:他讀了幾本關于政治經濟學的書丨今天在廠里開了一個會,是關于愛國衛生運用的。‖表示關涉,用‘關于’不用‘對于’,如:關于織女星,民間有個美麗的傳說。指出對象,用‘對于’不用‘關于’,如:對于文化遺產,我們必須進行研究分析。兼有兩種情況的可以用‘關于’,也可以用‘對于’,如關于(對于)訂立公約,大家都很贊成。b)‘關于’有提示性質,用‘關于’組成的介詞結構,可以單獨作文章的題目,如:關于人生觀丨關于雜文。用‘對于’組成的介詞結構,只有跟名詞組成偏正詞組,才能作題目,如:對于百花齊放政策的認識。
科舉:
從隋唐到清代的封建王朝分科考選文武官吏后備人員的制度。唐代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舉行。明清兩代文科只設進士一科,考八股文,武科考騎射、舉重等武藝,每三年舉行一次。
法律:
由立法機關制定,國家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法律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是階級專政的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