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名

常名
詞語解釋
1.永恒之名。
2.通常的名稱。
分詞解釋
名稱:
1.名號稱謂。亦指事物名。
2.名聲。語本《論語.衛靈公》:“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
通常:
平常,普通。
永恒:
永遠不變化:永恒的友誼|生與死是文藝創作永恒的主題。

● 名
◎ 人或事物的稱謂:名字。名氏。名姓。名義。名分。名堂。名落孫山。名存實亡。
◎ 起名字:“秦氏有好女,自名為羅敷”。
◎ 做某事時用來作依據的稱號:這些人以“辦學”為名,行騙錢之實。
◎ 叫出,說出:不可名狀。
◎ 聲譽:名譽。名聲。名優(a.出名的,優良的;b.名伶)。名噪一時。名過其實。
◎ 有聲譽的,大家都知道的:名人。名士。名師。名將。名醫。名著。名流。名言。名勝。名劇。
◎ 占有:不名一文。
◎ 量詞,用于人:三名工人。
● 常
◎ 長久,經久不變:常數。常量(亦稱“恒量”)。常項。常任。常年。常駐。常住。常備不懈。
◎ 時時,不只一次:常常。常客。時常。經常。
◎ 普通的,一般的:常識。常務。常規。常情。常人。平常。反常。
◎ 姓。

常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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