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訂
詞語解釋:
向百姓征收賦稅。
分詞解釋:
賦稅:
田賦和各種捐稅的總稱。
征收:
1.指收取賦稅。
2.今指政府依法向人民或所屬機構收取公糧﹑稅款等。
3.征集吸收。
百姓:
①商、周時通指貴族。
②戰國后用以通稱平民。
● 訂(訂)
◎ 改正,修改:訂正。考訂。校訂。修訂。
◎ 約定,立(契約):訂立。訂購。訂約。
◎ 用線、鐵絲、書釘把書頁、紙張連在一起:裝訂。
◎ 制定:訂計劃。
◎ 評議:“兩刃相割,利鈍乃知;二論相訂,是非乃見”。
● 科
◎ 動植物的分類單位:獅子屬于貓科。槐樹是豆科。
◎ 機關內部組織的劃分:科室。財務科。
◎ 學術或專業的類別:科目。學科。文科。外科。
◎ 古代分科考選文武官吏后備人員的制度:科舉。科甲。科第。登科。
◎ 判定(刑罰):科處。科罰。
◎ 古典戲劇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動作時的用語:笑科。科白。
◎ 古同“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