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文
詞語解釋:
判決獄訟的文書。
分詞解釋:
獄訟:
訴訟案件:緩刑罰,理獄訟。
文書:
①各種文件的統稱。有公務文書和私人文書之分。前者即公文,后者指個人或家庭、家族在社交活動中形成的書信、日記、家譜、契約、合同等。
②指從事文書工作的人員。
判決:
法院對審理終結的案件就實體問題作出的處理決定。如刑事訴訟的判決解決的實體問題是: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種罪,是否處以刑罰,處以何種刑罰等。
● 文
◎ 事物錯綜所造成的紋理或形象:燦若文錦。
◎ 刺畫花紋:文身。
◎ 記錄語言的符號:文字。文盲。以文害辭。
◎ 用文字記下來以及與之有關的:文憑。文藝。文體。文典。文苑。文獻(指有歷史價值和參考價值的圖書資料)。文采(a.文辭、文藝方面的才華;b.錯雜艷麗的色彩)。
◎ 人類勞動成果的總結:文化。文物。
◎ 自然界的某些現象:天文。水文。
◎ 舊時指禮節儀式:虛文。繁文縟節(過多的禮節儀式)。
◎ 文華辭采,與“質”、“情”相對:文質彬彬。
◎ 溫和:文火。文靜。文雅。
◎ 指非軍事的:文職。文治武功(指禮樂教化和軍事功績)。
◎ 指以古漢語為基礎的書面語:文言。文白間雜。
◎ 專指社會科學:文科。
◎ 掩飾:文過飾非。
◎ 量詞,指舊時小銅錢:一文不名。
◎ 姓。
● 獄(獄)
◎ 監禁罪犯的地方:監獄。獄吏。獄卒。地獄。越獄。
◎ 罪案,官司:冤獄。文字獄。斷獄。獄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