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庭

學庭
詞語意思
泛指學校。
分詞解釋
泛指:
1.謂手指輕彈琴弦。
2.謂不專指一事或一人。
學校:
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系統教育的機構。起源于奴隸社會。中國古代的學校稱為庠、序、學、校。在開始產生時不都是專門的教育機構,而兼為習射、養老的場所。以后的學校一般稱為學。1902年《欽定學堂章程》中稱為學堂,1912年的學制中改稱為學校。

● 學(學)
◎ 效法,鉆研知識,獲得知識,讀書:學生。學徒。學習。學業。學友。學者。學閥。學制。學歷。學步邯鄲(譏諷人只知模仿,不善于學而無成就,亦作“邯鄲學步”)。
◎ 傳授知識的地方:學校(簡稱“學”或“校”)。學院。學府。中學。大學。上學。
◎ 掌握的知識:學問(簡稱“學”)。學術(一切學問的總稱)。學位。學士(a.學位名,大學畢業生;b.古代官名)。才學。治學。學識。博學多才。
◎ 分門別類的有系統的知識:學說。哲學。數學。小學(a.古代指文學、音韻、訓詁學;b.現指初等學校)。
● 庭
◎ 堂階前的院子:庭院。庭園。庭除(“除”,臺階)。
◎ 廳堂:庭宇。庭闈(父母所屬內室,借指父母)。庭訓(父親的教誨,亦指家教)。家庭。
◎ 審判案件的處所或機構:法庭。
◎ 古同“廷”,朝廷。

學庭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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