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府
詞語解釋:
1.御史府。
2.指中央政府機構。
分詞解釋:
御史:
1.官名。春秋戰國時期列國皆有御史,為國君親近之職,掌文書及記事。秦設御史大夫,職副丞相,位甚尊;并以御史監郡,遂有糾察彈劾之權,蓋因近臣使作耳目。漢以后,御史職銜累有變化,職責則專司糾彈,而文書記事乃歸太史掌管。
2.喻指起監督作用的人或事物。
中央:
1.四方之中。
2.中間。
3.古指國君。
4.今指國家政權或政治團體的最高領導機構。
5.古代以五方配五行,中央表土,土色黃,故又以中央代表黃色。
● 府
◎ 儲藏文書或財物的地方:府庫。天府。
◎ 舊時封建貴族和官僚的主宅,泛指一般人的住宅:府邸。府第。王府。府上。
◎ 中國唐代至清代的行政區域名,等級在縣和省之間:開封府。府尹。府治。府試。首府。
◎ 國家行政機關:政府。官府。
◎ 古同“腑”,臟腑。
● 臺(臺,檯颱)
◎ 高平的建筑物:亭臺樓閣。
◎ 像臺的東西,器物的座子:井臺。窗臺。燈臺。
◎ 敬辭,用于稱呼對方或與對方有關的事物:臺鑒。臺甫。
◎ 量詞:一臺戲。
◎ 臺灣省的簡稱:臺胞。臺幣。
◎ 桌子、案子:寫字臺。
◎ 發生在太平洋西部熱帶海洋上的一種極猛烈的風暴,稱“臺風”。
◎ 姓。
● 臺
◎ 〔天臺〕a.山名,在中國浙江省;b.地名,在中國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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