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野戰軍

華北野戰軍
詞語解釋
解放戰爭時期,中國人民解放軍主力之一。由抗日戰爭時期晉察冀解放區的八路軍發展而成。1945年11月整編為晉察冀野戰軍。1947年6月重新組建,楊得志任司令員,羅瑞卿任第一政委。1948年5月與晉冀魯豫野戰軍一部合編,統稱華北野戰軍,由華北軍區司令員聶榮臻、政委薄一波、第一副司令員徐向前等領導。1949年2月改稱第十八、十九、二十兵團,直屬人民解放軍總部指揮。曾舉行察綏戰役,參與發動平津戰役,解放了華北全境。
分詞解釋
解放區:
推翻了反動統治、建立了人民政權的地區,特指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軍隊從敵偽統治和國民黨統治下解放出來的地區。
司令員: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負責軍事方面各項工作的主管人員。
領導:
1.帶領并引導朝一定方向前進。
2.擔任領導的人。
3.指領導機關。
發動:
①使開始:發動戰爭ㄧ發動新攻勢。
②使行動起來:發動群眾。
③使機器運轉:天氣太冷,柴油機不容易 發動。
發展:
①事物由小到大、由簡單到復雜、由低級到高級的變化:事態還在發展ㄧ社會發展規律。
②擴大(組織、規模等):發展新會員 ㄧ發展輕紡工業。


華北野戰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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