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籍

科籍
詞語解釋
1.指登科錄之類。
2.指明清時代六科給事中官署中的簿冊檔案。
分詞解釋
給事中:
官名。秦漢為列侯﹑將軍﹑謁者等的加官。侍從皇帝左右,備顧問應對,參議政事,因執事于殿中,故名。魏或為加官,或為正官。晉代始為正官。隋唐以后為門下省之要職,掌駁正政令之違失。元以后廢門下省而設給事中。明制分設吏﹑戶﹑禮﹑兵﹑刑﹑工六科給事中掌侍從規諫,稽察六部之弊誤,有駁正制敕違失之權。清代隸屬都察院,與御史同為諫官,故又稱給諫。省稱給事。
檔案: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在從事政治、軍事、經濟、科學、技術、文化、宗教等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歷史記錄材料。中國最古老的檔案是殷商時的甲骨檔案。后有金文、石刻、簡牘、縑帛、紙張等的檔案。現代檔案還有膠片、磁帶、光盤等。按內容和性質,還有文書檔案、科技檔案、人事檔案、公安檔案、訴訟檔案等分類。
六科:
1.唐宋時科舉取士的六種科目。唐六科為:明經﹑進士﹑秀才﹑明法﹑明書﹑明算。唐劉肅《大唐新語.厘革》:“隋煬帝改置明(經)﹑進(士)二科。國家因隋制,增置秀才﹑明法﹑明字﹑明算,并前為六科。”宋景德天圣時﹐其六科為:一﹑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二﹑博達墳典﹐明于教化;三﹑才識兼茂﹐明于體用;四﹑詳明政理﹐可使從政;五﹑識洞韜略﹐運籌決勝;六﹑軍謀宏遠﹐材任邊寄。紹興年間﹐又以文章典雅﹑節操方正﹑法理該通﹑節用愛民﹑剛方豈弟﹑智勇絕倫為六科。參閱宋王應麟《小學紺珠.制度.六科》。
2.明清官制設有六科給事中﹐簡稱六科﹐掌侍從﹑規諫﹑補闕﹑拾遺﹐分察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之事﹐糾其弊誤。
3.謂谷﹑大麥﹑小麥﹑大豆﹑小豆﹑芝麻六種農作物。
登科:
也稱“登第”。科舉考中進士。
時代:
①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或時期:原始時代|社會主義時代。
②個人生命的某個時期:兒童時代|青年時代。
③美國新聞周刊。1923年創刊。以報道國際、國內新聞為主,并大量使用圖片。有國內版和國外版。國內版在紐約出版。國外版分大西洋、亞洲、拉丁美洲、南太平洋等版。各版內容基本相同。

科籍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6/211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