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克
詞語解釋:
1.亦作“扣刻”。
2.截留財物,不按應發的全數發給。
分詞解釋:
發給:
1.分給。如:發給每個人三個夾餡面包。
2.指在要求、投標或出價之后判給或分給。如:發給某人的伐木權。
截留:
扣留所經手的(物品、款項等):截留稅款 ㄧ文稿被截留。
全數:
1.舊稱“十”是“全數”。
2.指全部(可以計數的人或物)。
財物:
1.金錢物品的總稱。
2.謂裁度事物。財,通“裁”。
扣刻:
見“扣克”。
扣克
詞語解釋:
1.亦作“扣刻”。
2.截留財物,不按應發的全數發給。
分詞解釋:
發給:
1.分給。如:發給每個人三個夾餡面包。
2.指在要求、投標或出價之后判給或分給。如:發給某人的伐木權。
截留:
扣留所經手的(物品、款項等):截留稅款 ㄧ文稿被截留。
全數:
1.舊稱“十”是“全數”。
2.指全部(可以計數的人或物)。
財物:
1.金錢物品的總稱。
2.謂裁度事物。財,通“裁”。
扣刻:
見“扣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