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適

指適
詞語解釋
1.合乎主旨。
2.猶指歸。
分詞解釋
主旨:
1.主要的意義﹑用意或目的。
2.猶主張,主意。
合乎:
符合;合于:合乎事實丨合乎規律丨合乎要求。
指歸:
主旨;意向。

● 指
◎ 手伸出的支體(腳趾亦作“腳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紋。指印。屈指可數。
◎ 量詞,一個手指的寬度:下了三指雨。
◎ (手指或物體尖端)對著,向著:指著。指畫。指南針。指手畫腳。
◎ 點明,告知:指導。指引。指正。指責。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揮。指日可待。
◎ 直立,豎起:令人發指(形容極為憤怒)。
◎ 意向針對:指標。指定。
◎ 古同“旨”,意義,目的。
● 適(適)
◎ 切合,相合:適當。適齡。適銷。適度(程度適當)。適應(適合客觀條件或需要)。
◎ 舒服:適意。舒適。
◎ 剛巧:適中。適值(恰好遇到)。適可而止。
◎ 剛才,方才:適才(剛才)。適間。
◎ 往,歸向:無所適從。
◎ 舊稱女子出嫁:適人。

指適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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