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責
詞語解釋:
指摘;斥責。
[charge;denounce;reprove] 指出過失并責備;指摘
對于所得收入不是根據公平原則的指責
分詞解釋:
斥責:
責罵:嚴加斥責|語重心長,又似愛憐,又是斥責。
指摘:
1.亦作“指謫”。挑出錯誤,加以批評。
2.指出并摘錄。
● 責(責)
◎ 分內應做的事:責任。盡責。負責。職責。專責。責無旁貸。
◎ 要求:責求。責令。責成。
◎ 指摘過失:責備。責怪。斥責。責罰。譴責。
◎ 質問,詰問:責問。責難。責讓。
◎ 舊指為了懲罰而打:鞭責。杖責。
● 指
◎ 手伸出的支體(腳趾亦作“腳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紋。指印。屈指可數。
◎ 量詞,一個手指的寬度:下了三指雨。
◎ (手指或物體尖端)對著,向著:指著。指畫。指南針。指手畫腳。
◎ 點明,告知:指導。指引。指正。指責。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揮。指日可待。
◎ 直立,豎起:令人發指(形容極為憤怒)。
◎ 意向針對:指標。指定。
◎ 古同“旨”,意義,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