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時

災時
詞語解釋
災變的時間。
分詞解釋
時間:
①物質存在的可用鐘表來量度的屬性。某一過程的發生、發展、終止,既反映了過程的持續性也反映了順序性。過程的持續性表現為時間間隔,順序性表現為日期和時刻。
②見“時間與空間”。
災變:
災難和變故;災害:提高應付各種災變的能力。

● 時(時)
◎ 一切事物不斷發展變化所經歷的過程:時間。時不我與。
◎ 較長的時間:時代。古時。
◎ 泛指一段時間:時光。時令。時分。
◎ 現在的,當前的:當時。時下。時務。時宜。
◎ 常常:時常。學而時習之。
◎ 一年中的一季:時序。四時如春。
◎ 舊時的記時單位,一晝夜十二分之一為一“時辰”,深夜十一點至次日凌晨一點為“子時”,中午十一點至一點為“午時”。
◎ 現在的記時單位,一晝夜的二十四分之一:時鐘。時差。
◎ 某一時刻:按時上班。
◎ 不定時,有時候:時而。時陰時晴。
◎ 機會:時機。待時而動。
◎ 姓。
● 災
◎ 水、火、荒旱等所造成的禍害:水災。火災。災難。災害。災患。
◎ 個人的不幸遭遇:招災惹禍。幸災樂禍。破財消災。

災時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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