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使
詞語解釋:
1.六朝時指朝廷使者。
2.唐時指未正名的監察御史。
分詞解釋:
監察:
監督各級國家機關和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并檢舉違法失職的機關或工作人員。
正名:
辨正名稱、名分,使名實相符:正名定分|守慎正名。
使者:
①奉使命辦事的人:友好使者|平原君使者冠蓋相屬于魏。
②比喻帶來某種信息的人或事物:音樂使者|春天的使者。
朝廷:
①帝王接見大臣和處理政務的地方。
②借指帝王:報效朝廷。
六朝:
①吳、東晉、宋、齊、梁、陳,先后建都于建康(吳稱建業,今南京),合稱六朝。
②泛指南北朝時期:六朝文ㄧ六朝書法。參看〖南北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