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視

指視
詞語解釋
1.以手指示。視,通“示”。
2.手指著看。語本《禮記.大學》:“十目所視,十手所指。”
分詞解釋
禮記:
亦稱《小戴禮記》。儒家經典之一。為秦漢以前各種禮儀論著的選集。相傳大都由孔子弟子及其后學所記,由西漢戴圣編纂。是研究中國古代社會情況、儒家學說和文物制度的參考書。
指示:
①指給人看:指示牌|指示代詞。
②指點;指引:指示一二|予以指示。
③指示下級、晚輩的文件、意見:長輩的指示|按上級指示辦。
十目所視:
指個人的言論行動總是在群眾的監督之下,不允許做壞事,做了也不可能隱瞞。同“十目所視,十手所指”。
大學:
①儒家基本經典之一。原為《禮記》中的一篇。相傳為曾子作,近代許多學者認為是秦漢之際儒家作品。全面總結了先秦儒家關于道德修養、道德作用及其與治國平天下的關系。南宋朱熹把它與《論語》、《孟子》、《中庸》合稱為“四書”。
②實施高等教育的機構。分為綜合大學、專科大學或學院。通常設有許多專業,再由幾個相近的專業組成系。有的還設有專修科、學院或研究生院(部)。主要培養本科生,有的還培養大專生或研究生。
十手所指:
原指一個人的一舉一動,大家都看得見,指得出(見于《禮記.大學》)。后指做了壞事逃不過眾人的耳目。


指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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