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論

庭論
詞語解釋
在朝廷上當眾評議。庭,通“廷”。
分詞解釋
當眾:
對著大家;在眾人面前。
評議:
1.經議論而評定﹔評論。
2.商討﹔商議。
朝廷:
①帝王接見大臣和處理政務的地方。
②借指帝王:報效朝廷。

● 論(論)
◎ 分析判斷事物的道理:論斷。論點。論辯。論據。論者。議論。討論。辯論。
◎ 分析闡明事物道理的文章、理論和言論:理論。輿論。專論。社論。
◎ 學說,有系統的主張:系統論。
◎ 看待:一概而論。
◎ 衡量,評定:論罪。論功行賞。
◎ 按照:論件。論資排輩。
◎ 姓。
● 論(論)
◎ 古同“倫”,條理。
◎ 〔論語〕中國古書名,內容主要是記載孔子及其門人的言行。
◎ 古同“掄”,挑選。
● 庭
◎ 堂階前的院子:庭院。庭園。庭除(“除”,臺階)。
◎ 廳堂:庭宇。庭闈(父母所屬內室,借指父母)。庭訓(父親的教誨,亦指家教)。家庭。
◎ 審判案件的處所或機構:法庭。
◎ 古同“廷”,朝廷。

庭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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