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煙霧事件

倫敦煙霧事件
詞語解釋
一次嚴重的大氣污染事件。1952年12月發生在英國倫敦。由燃煤所產生的煙塵、二氧化硫與濃霧混合在一起籠罩地面,并有酸霧形成,長達四天之久,使市民發生胸悶、咳嗽、喉痛、呼吸困難等癥狀。死亡人數比往年同期增加約4000人。1956年、1957年和1962年又連續發生同類煙霧事件。
分詞解釋
同類:
1.指同姓。
2.同一種類。
3.指同一類人。如同僚﹑同輩﹑同行﹑同伙等。
煙霧:
1.泛指煙﹑氣﹑云﹑霧等。
2.喻指輕薄的紗羅。
煙塵:
①煙霧與塵埃。常比喻戰爭時場景:北方煙塵又起,將軍辭家出征。
②指人眾熱鬧的地方:錦里煙塵稠。
產生:
1.生育;分娩。
2.出產。
3.由已有的事物中生出新的事物;出現。
4.出生。
發生:
①原來沒有的事出現了;產生:發生變化ㄧ發生事故 ㄧ發生關系。
②卵子受精后逐漸生長的過程。


倫敦煙霧事件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6/2144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