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紀
詞語解釋:
正史外記錄遺聞佚事所成之書。
分詞解釋:
正史:
1.指《史記》﹑《漢書》等以帝王本紀為綱的紀傳體史書。清乾隆年間詔定二十四史為正史,1921年北洋軍閥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稱二十五史。
2.有以紀傳﹑編年二體并稱正史的。參見《明史.藝文志》。
3.考訂歷史。
佚事:
軼事。散失淪沒而為世人所不甚知的事跡,多未經史書正式記載。
記錄:
①把聽到的話或發生的事寫下來:記錄在案。
②當場記錄下來的材料:會議記錄。
③做記錄的人:推舉他當記錄。
④在一定時期、一定范圍以內記載下來的最高成績:打破記錄ㄧ創造新的世界記錄。‖也作紀錄。
遺聞:
過去留下的傳聞;逸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