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目

指目
詞語解釋
1.手指而目視之。語本《禮記.大學》:“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后以“指目”謂眾所注視或眾所指責。
2.引申為矚目。
分詞解釋
注視:
集中目光看:注視著遠方。
十目所視:
指個人的言論行動總是在群眾的監督之下,不允許做壞事,做了也不可能隱瞞。同“十目所視,十手所指”。
十手所指:
原指一個人的一舉一動,大家都看得見,指得出(見于《禮記.大學》)。后指做了壞事逃不過眾人的耳目。


指目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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