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厭不告

龜厭不告
詞語解釋
指屢加龜卜,致使龜靈厭惡,不再以吉兇告人。比喻很有效的東西,過度使用也會失靈。
分詞解釋
使用:
使人或器物等為某種目的服務:使用干部|使用工具|合理使用|共同使用。
致使:
連詞。表示由于某種原因而使得:強臺風過境,房屋倒塌,致使許多人無家可歸。
有效:
有效果;有作用:這辦法很有效|采取有效措施。
過度:
超過適當的限度:過度疲勞丨過度興奮。
東西:
①東邊和西邊。
②從東到西(距離):這座城東西三里,南北五里。


龜厭不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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