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伯

御伯
詞語解釋
北周官名。為駕部之長。屬天官府,掌出入侍從。武帝保定四年改為納言,相當于歷代侍中之職。
分詞解釋
官府:
①舊時稱行政機關,特指地方上的。
②稱封建官吏。
改為:
1.另制;重造。
2.改成。
3.改換;變動。為,通“訛”。
北周:
北朝之一,公元557-581,鮮卑人宇文覺所建。參看〖南北朝〗。
官名:
①舊時稱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銜。
保定:
1.保護而安定之。
2.謂穩固地保有。


御伯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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