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分
詞語解釋:
常分,應得之分。
分詞解釋:
常分:
1.定分。
2.本分。
應得:
猶應當;應該。
● 恒
◎ 持久:恒心。恒久。恒定。恒齒。永恒。恒星。恒溫。
◎ 經常的,普通的:恒言。
◎ 姓。
● 分
◎ 區劃開:分開。劃分。分野(劃分的范圍)。分界。分明。條分縷析。分解。
◎ 由整體中取出或產生出一部分:分發。分憂。分心勞神。
◎ 由機構內獨立出的部分:分會。分行。
◎ 散,離:分裂。分離。分別。分崩離析。分門別類。
◎ 辨別:區分。分析。
◎ 區劃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 一半:人生百年,晝夜各分。春分。秋分。
● 分
◎ 名位、職責、權利的限度:分所當然。身分。分內。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 構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質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資)。情分(情誼)。
◎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 同“份”,屬于一定的階層、集團或具有某種特征的人:知識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