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例
詞語解釋:
常規,慣例。
分詞解釋:
常規:
①過去流傳下來的規矩:其所試,賦則準常規。
②日常必須遵守的規則:學校常規。
③醫生對病人經常作的一般性檢查、檢驗方法:常規檢查|尿常規|血常規。
慣例:
①一向的做法;常規:拓破慣例丨因循慣例丨國際慣例。
②司法上指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但過去曾經施行、可以仿照辦理的做法或事實。
● 恒
◎ 持久:恒心。恒久。恒定。恒齒。永恒。恒星。恒溫。
◎ 經常的,普通的:恒言。
◎ 姓。
● 例
◎ 可以做依據的事物:例證。例題。舉例。例句。例如。
◎ 規定:例外(不按規定的,和一般情況不同的)。體例。凡例。條例。破例。發凡起例。
◎ 按規定的,照成規進行的:例會。例假。例行公事。
◎ 調查或統計時指合于某種條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事例。病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