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場
詞語意思:
長篇小說。美國辛克萊作于1906年。立陶宛移民約吉斯一家定居美國后,在芝加哥屠宰場工作。約吉斯的父親因勞累過度而病死,約吉斯的妻子被工頭奸污。為了報仇,他毆打工頭,隨即被捕入獄。出獄后妻子和兒子均已死去,他孑然一身,到處流浪。后在社會主義者的幫助下看到光明。
[slaughter-house] 屠殺牲畜的地方
分詞解釋:
定居:
在某個地方固定地居住下來:回國定居ㄧ定居北京。
一家:
1.一個家族;一戶人家。常用以謂無分彼此,如家人之相親。
2.指一人。
3.一家學說;一個流派。
4.古時生產活動的一個單位。三夫為一家。
5.表數量。常用于工商企業等。
長篇小說:
篇幅長的小說。它常常通過較多的人物和錯綜復雜的情節﹐反映一定歷史時期社會生活的面貌和矛盾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