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録本
詞語解釋:
指開會記錄發言或個人隨事記錄備忘的本子。
分詞解釋:
個人:
①一個人(跟‘集體’相對):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ㄧ集體領導同個人負責相結合。
②自稱,我(在正式場合發表意見時用):個人認為這個辦法是非常合理的。
隨事:
1.根據所擔任的職務。
2.謂隨便地﹐毫不經意地。
3.在左右侍奉。
4.隨著時間的推移。
5.根據周圍的事物。
6.隨時隨地。
發言:
發表意見(多指在會議上):積極 發言ㄧ發言權ㄧ他已經發過言了。
開會:
若干人聚在一起議事、聯歡、聽報告等。
備忘:
謂記錄下以備遺忘時查閱。明海瑞撰有《備忘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