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

五院
詞語解釋
1.唐稱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五官之署為五院。后代沿用其稱。
2.民國時指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院。
分詞解釋
監察:
監督各級國家機關和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并檢舉違法失職的機關或工作人員。
考試:
通過書面或口頭提問的方式,考查知識或技能。
沿用:
繼續使用(過去的方法﹑制度﹑法令等)。
民國:
民主國家。亦相對于君主國而言。


五院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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