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守
詞語解釋:
正式任命前試行代理某一職務。
分詞解釋:
代理:
法律上指以他人的名義,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對被代理人直接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代理的產生,有的是受他人委托,有的是由法律規定,有的是由有關部門指定。如在訴訟中,當事人聘請律師代理進行訴訟活動。有些行為如立遺囑、婚姻登記等不能成立代理關系。
任命:
1.承命,接受命令。
2.指下命令任用。
3.謂聽任命運的支配。
正式:
1.法式。
2.合乎一般公認標準的或合乎一定手續的。
職務:
職位規定應該擔任的工作。
試行:
實行起來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