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銜

憲銜
詞語意思
唐宋以來官制中在正職外所加的御史之類虛銜。
分詞解釋
御史:
1.官名。春秋戰國時期列國皆有御史,為國君親近之職,掌文書及記事。秦設御史大夫,職副丞相,位甚尊;并以御史監郡,遂有糾察彈劾之權,蓋因近臣使作耳目。漢以后,御史職銜累有變化,職責則專司糾彈,而文書記事乃歸太史掌管。
2.喻指起監督作用的人或事物。
制中:
1.猶言執中。謂恪守中正之道,無過與不及。
2.居喪期間。
正職:
1.謂主要的職責。
2.主要的職業。
3.正的職位。
虛銜:
1.空職銜。相對于實職而言。
2.空名稱。
以來:
1.表示從過去某時直到現在。(或特指某一時間)的一段時期。
2.猶言以后。
3.拿來。
4.猶言上下﹑左右﹑表示概數。有余。
5.用于地名之后,表示位置已過這一地點。
6.指已經發生的情況。


憲銜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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