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三

李立三
詞語解釋
李立三(1899-1967)中國無產階級革命家,中國工人運動領導人之一。湖南醴陵人。192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2年同劉少奇一起領導了安源路礦工人大罷工。1925年任上海總工會委員長,參與領導五卅運動。1927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職工委員會書記,參加領導南昌起義。后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秘書長、宣傳部部長。1930年作為當時中共中央的主要領導人之一,在黨內和紅軍中推行“左”傾冒險主義,給中國革命造成重大損失。同年9月在中共六屆三中全會上作了自我批評。年底赴蘇聯學習。1946年回國后,任全國總工會副主席、黨組書記,主持全國總工會的工作。建國后,曾任勞動部部長、中共中央華北局書記處書記。
分詞解釋
當時:
1.指過去發生某件事情的時候;昔時。
2.指當時的人們。
3.指在位的皇帝。
4.正當青春之時。
5.官名。黃帝置﹐執掌天時。
工人:
個人不占有生產資料、依靠工資收入為生的勞動者(多指體力勞動者)。
路礦:
鐵路和礦山的合稱。
主持:
①負責掌握、處理:主持分配事宜。
②主張:主持公道。
中共中央: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簡稱。

李立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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