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王

李王
詞語解釋
明“后七子”領袖李攀龍與王世貞的并稱。
分詞解釋
并稱:
1.一齊稱道。
2.相提并論。
后七子:
明代嘉靖、隆慶時期文學家李攀龍、王世貞、謝榛、宗臣、梁有譽、徐中行和吳國倫的并稱。以李攀龍、王世貞為首。繼承前七子復古的文學主張,結社宣傳,相互標榜,使擬古的聲勢更盛。
王世貞:
王世貞(1526-1590)明代文學家。字元美,號鳳洲,別署弇州山人,太倉(今屬江蘇)人。嘉靖年間進士。官至南京刑部尚書。“后七子”之一。所作詩文論《藝苑卮言》,主張復古,文必秦漢,詩必盛唐。詩以揭露嚴嵩父子罪惡的《袁江流鈐山岡當廬江小吏行》等為有名。著有傳奇《鳴鳳記》。有《弇州山人四部稿》。
領袖:
衣領和衣袖。比喻能起表率作用的人。特指國家、政黨、團體的領導人:罷工斗爭的領袖|國家領袖|共產黨領袖。
李攀龍:
李攀龍(1514-1570)明代文學家。字于鱗,號滄溟,歷城(今山東濟南)人。嘉靖年間進士。官至河南按察使。“后七子”之一。作品多摹擬古人。有《滄溟集》。

李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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