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秩

憲秩
詞語意思
御史的職位。
分詞解釋
御史:
1.官名。春秋戰國時期列國皆有御史,為國君親近之職,掌文書及記事。秦設御史大夫,職副丞相,位甚尊;并以御史監郡,遂有糾察彈劾之權,蓋因近臣使作耳目。漢以后,御史職銜累有變化,職責則專司糾彈,而文書記事乃歸太史掌管。
2.喻指起監督作用的人或事物。
職位:
1.官位;官銜。
2.機關或團體中執行一定職務的位置。

● 憲(憲)
◎ 法令:憲章。憲令。憲兵。
◎ 指“憲法”:違憲。立憲。制憲。
● 秩
◎ 有條理,不混亂的情況:秩序。
◎ 古代官吏的俸祿:“官人益秩,庶人益祿”。
◎ 古代官職級別:委之常秩。貶秩三等。
◎ 十年:七秩壽辰。

憲秩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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