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漁

李漁
詞語解釋
李漁(1610-1680)清初戲曲家。字笠鴻、笠翁、謫凡,浙江蘭溪人。曾為幕賓。后遷居南京,以家姬組成戲班,在達官貴人間演出。著有《閑情偶寄》,論述戲曲、飲食、園藝等。傳奇有《奈何天》、《比目魚》、《風箏誤》等十種,合稱《笠翁十種曲》。另有短篇小說集《十二樓》、《無聲戲》等。
分詞解釋
遷居:
從一地遷徙到另一地生活;搬家。
閑情:
1.閑散的心情。
2.指男女之情。
演出:
1.演變而出,演變而來。
2.偷偷地出行。
3.表演。
家姬:
私家蓄養的歌伎舞女或侍妾。
組成:
謂由部分或個體組合成為整體。

李漁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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