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縣

郊縣
詞語解釋
謂城市周圍在行政管轄上屬這個城市的縣。
分詞解釋
城市:
規模大于鄉村,人口比鄉村集中,以非農業活動和非農業人口為主的聚落。中國通常把設市建制的地方稱作城市,人口一般在10萬人以上。城市人口和生產力集中,大多是某個區域的工業、商業、交通運輸業及文化教育、信息、行政的中心。
管轄:
管理;統轄(人員、事務、區域、案件等):管轄范圍丨直轄市由國務院直接管轄。
行政:
廣義指一切社會機構(包括國家機關、政黨、軍隊、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等)進行的組織管理活動。較狹義指各種國家機關的組織管理活動。最狹義指國家行政機關及其他由法律授權的組織的行政管理活動。行政法所說的行政,就是最狹義的行政。
周圍:
1.環繞著中心的部分。
2.周匝,圍繞一周。
3.指圓形物之周邊。
這個:
1.指示比較近的事物或人。
2.指代事物﹑原因或情況等。
3.表示夸張。
4.表示訓斥。


郊縣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6/3280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