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湟
詞語意思:
1.亦作“河隍”。
2.黃河與湟水的并稱。亦指河湟兩水之間的地區。
分詞解釋:
地區:
①指較大的區域范圍:沿海地區|發達地區。
②中國省、自治區根據行政管理的需要劃分的區域。包括若干個縣、自治縣、市。不是一級行政區域。設立行政公署,作為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20世紀80年代起,有些地區撤銷,所管理的縣、自治縣、市改由地級市領導。
湟水:
黃河上游支流。源于青海包呼圖山,在甘肅境內入黃河。長374千米。其谷地為青海省主要農業區,中國內地進入西藏的重要通道。
黃河:
中國第二大河。源于青海巴顏喀拉山北麓約古宗列盆地,流經青海、四川、甘肅、寧夏、內蒙古、陜西、山西、河南、山東七省區,注入渤海。長5464千米,流域面積75萬多平方千米。天然徑流量570多億立方米。年均含沙量37.7千克/立方米(陜縣站),年均輸沙量16億噸,均居世界大河之首。90%的泥沙來自中游黃土高原。下游泥沙淤積,成為“懸河”(即“地上河”),歷史上經常決口泛濫,并發生重要改道二十六次。1955年起進行大規模綜合治理和開發,在上中游除進行水土保持工作外,還興建了三門峽、青銅峽、劉家峽、龍羊峽等水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