貽訓

貽訓
詞語意思
先人留下的訓誡。
分詞解釋
先人:
1.祖先。
2.前人。
3.亡父。
4.謂先于人行動。
訓誡:
中國公安機關和法院對某些違法犯罪分子所作的批評教育。需要予以訓誡的,犯罪情節輕微而免予刑事處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人,妨害民事訴訟的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訓誡;不滿十四歲違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機關予以訓誡。
留下:
1.謂把東西擱下。
2.留住下來。
3.收受下來。
4.指付錢買下。
5.停留而攻下。

訓(訓)
教導,教誨:訓誡。訓蒙(教育兒童)。訓迪(教誨開導)。教訓。培訓。
可以作為法則的話:家訓。
典式,法則:不足為訓。
解釋詞的意義:訓詁(解釋古書中的字、詞句的意義。亦稱“訓故”、“詁訓”、“故訓”)。訓讀(日文借用漢字寫日語原有的詞,用日語語音讀漢字)。
貽(貽)
贈給。
遺留,留下:貽害。貽誤(使受到壞的影響)。貽訓。貽笑大方(讓內行見笑)。

貽訓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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