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精為治
詞語解釋:
振奮精神,治理好國家。
分詞解釋:
國家:
①階級統治的工具,是統治階級對被統治階級實行專政的暴力組織,主要由軍隊、警察、法庭、監獄等組成。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和表現,它隨著階級的產生而產生,也將隨著階級的消滅而自行消亡。
②指一個國家的整個區域。
治理:
①控制管理:治理國家|治理企業。
②整治;整修:治理黃河。
精神:
①指人的意識、思維活動和一般心理狀態:精神面貌 ㄧ精神錯亂 ㄧ精神上的負擔。
②宗旨;主要的意義:領會文件的精神。
振奮:
精神奮發,奮起:精神振奮|一個令人振奮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