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名

物名
詞語意思
1.事物的名稱。
2.猶名望。
分詞解釋
事物:
指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
名稱:
1.名號稱謂。亦指事物名。
2.名聲。語本《論語.衛靈公》:“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
名望:
名譽聲望:威權日盛,名望日增|在方圓幾十里,他是位很有名望的創業者。


人或事物的稱謂:名字。名氏。名姓。名義。名分。名堂。名落孫山。名存實亡。
起名字:“秦氏有好女,自名為羅敷”。
做某事時用來作依據的稱號:這些人以“辦學”為名,行騙錢之實。
叫出,說出:不可名狀。
聲譽:名譽。名聲。名優(a.出名的,優良的;b.名伶)。名噪一時。名過其實。
有聲譽的,大家都知道的:名人。名士。名師。名將。名醫。名著。名流。名言。名勝。名劇。
占有:不名一文。
量詞,用于人:三名工人。

人以外的具體的東西:事物。生物。物體。貨物。禮物。文物。物價。物質。地大物博。物極必反。
內容,實質:言之有物。
指自己以外的人或跟自己相對的環境:物議(群眾的批評)。待人接物。物望所歸(眾望所歸)。

物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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