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德蘭革命

尼德蘭革命
詞語意思
世界歷史上第一次成功的資產階級革命。16世紀中期,尼德蘭(今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一帶)資本主義有了相當發展,資產階級反對西班牙的專制統治,廣泛接受基督教新教。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建立宗教裁判所予以鎮壓。1566年,尼德蘭人民舉行起義,次年起義被鎮壓。1572年和1576年,北方各省和南方各省相繼舉行起義,并聯合起來。后西班牙采取分化瓦解手段,南方幾省與西班牙妥協。北方各省于1581年宣布建立聯省共和國。由于荷蘭省在聯省中地位最重要,因此也稱荷蘭共和國。經歷次戰爭,西班牙戰敗。1609年,西班牙實際上承認了荷蘭的獨立。
分詞解釋
手段:
①做事的方法:手段強硬|毒辣手段。特指不正當的方法:耍手段。
②本事:正想當面請教您的手段。
起義:
起兵反抗反動統治。也指敵方軍隊反正投誠:南昌起義|率部起義。
接受:
對事物容納而不拒絕:接受任務 ㄧ接受考驗ㄧ接受教訓 ㄧ虛心接受批評。
北方:
①北。
②北部地區,在我國一般指黃河流域及其以北的地區。
共和國:
實施共和政體的國家。


尼德蘭革命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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