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

刑期
詞語解釋
法院判決宣告的剝奪自由或剝奪政治權利的刑罰應予執行的期間。如判處某罪犯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這五年、一年就是刑期。刑期的長短,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確定。
分詞解釋
危害:
1.危險災害。
2.使受破壞;傷害。
程度:
1.法度;標準。
2.程限;進度。
3.文化﹑教育﹑知識﹑能力等方面的水平。
4.事物發展達到的狀況。
法院:
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國家機關。
事實:
1.亦作“事寔”。
2.事情的實際情況;實有的事情。
3.干實事。
4.事跡。
5.故實,典故。
6.指事物發展的最后結果。
犯罪:
做出犯法的、應受處罰的事。


刑期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7/308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