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法
詞語意思:
猶伏法。
分詞解釋:
伏法:
(犯人)被執行死刑:罪犯已于昨天伏法。
● 見(見)
◎ 看到:看見。罕見。見微知著。見義勇為。見異思遷。
◎ 接觸,遇到:怕見風。見習。
◎ 看得出,顯得出:見效。相形見絀。
◎ (文字等)出現在某處,可參考:見上。見下。
◎ 會晤:會見。接見。
◎ 對事物觀察、認識、理解:見解。見地(見解)。見仁見智(指對同一問題各人從不同角度持不同看法)。
◎ 助詞,表示被動或對我如何:見外。見教。見諒(原諒我)。見笑(被譏笑)。
● 見(見)
◎ 古同“現”,出現,顯露。
◎ 古同“現”,現存。
● 法
◎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的社會組織)。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憲法(國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遙法外。
◎ 處理事物的手段:辦法。設法。手法。寫法。
◎ 仿效:效法。
◎ 標準,規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號。法輪。法像。法門。
◎ 道家佛家的所謂拿妖捉怪的技術:法師。法器。法事。
◎ 指“法國”:法文。法式大菜。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