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命

四命
詞語解釋
周代分官爵為九等,稱九命。四命為王之大夫﹑公之孤。參見“九命”。
分詞解釋
九等:
1.九個等級。
2.九種類別。
官爵:
官職爵位。
九命:
1.周代的官爵分為九個等級,稱九命。上公九命為伯;王之三公八命;侯伯七命;王之卿六命;子男五命;王之大夫﹑公之孤四命;公﹑侯伯之卿三命;公﹑侯伯之大夫,子男之卿再命(即二命);公﹑侯伯之士,子男之大夫一命。子男之士不命。他們的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等,各按等級作具體規定。見《周禮.春官.典命》﹑《禮記.王制》。九等官爵中的最高一級亦稱九命。
2.北周官秩的等級。宇文泰為魏太師時作九命之典。以第一品為九命,第九品為一命。每命又分為二級。見《周書.文帝紀下》﹑《周書.盧辯傳》。
大夫:
①古代官職名,位居卿之下,士之上。秦漢后有御史大夫、光祿大夫等,唐代以后稱高級文職官階為大夫。
②(dai-)宋代醫官置大夫以下官階,后以之稱醫生。


四命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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