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師

房師
詞語意思
明清鄉﹑會試中式者對分房閱卷的房官的尊稱。
分詞解釋
會試:
明清兩代各省舉人參加的科舉考試,每三年在京城舉行一次。
清鄉:
清查四鄉以肅清盜匪等。反動統治者常以所謂“清鄉”名義迫害群眾,打擊革命力量。
尊稱:
1.尊貴的稱謂或稱號;敬稱。
2.尊敬地稱呼。
分房:
1.唐皇族及大官的世系以房劃分。用始祖的官名﹑爵名或封號稱其房,長次之間并有大房﹑小房,第二房,第三房等分別。
2.清代科舉考試,南闈和北闈的同考官都分為十八房,分住東西經房,負有分房閱卷之責,故稱。
3.分配房屋。

房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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